校内各相关单位:
202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项目申报公告已经发布。现就做好我校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和资助额度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设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项目资助额度参考标准为:重点项目35万元,一般项目、青年项目20万元。最终确定的资助额度在适当范围内上下浮动。
二、申报条件
1.申请者须为我校在编在岗人员。
2.具有副高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不具有副高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博士学位的,可以申请青年项目。青年项目申请人的年龄不得超过35周岁(1988年3月31日后出生)。
3.申请人填报课题组成员有关信息资料前,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4.申请人可以根据研究的实际需要,吸收境外研究人员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申请。
5.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不能申请。在职博士后可以从所在工作单位或博士后工作站申请,全脱产博士后从所在博士后工作站申请。
6.课题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1个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的申请;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2个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申请。
7.在研国家级项目的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1个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申请。
8.在研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请新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结项证书标注日期在2023年3月31日之前的,或在3月31日前已向国办提交结项材料的除外。)。
9.申请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请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其课题组成员也不能作为负责人以内容相同或相近选题申请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
10.申请2023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请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
11.本项目实行限额申报,具体名额以省级管理部门通知为准。
三、申报方式及材料要求
1.本次项目申报通过网络平台在线申报。“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申报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系统路径为:文化和旅游部网站主页→政务服务→办事大厅→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申报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以申报系统为准。
2.各学院(单位)需于3月16日前将申报材料提交科研外事处。
3.申报材料:《申请书》(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一式2份;加盖公章的《申报材料汇总表》(1份);以上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xykywsc@126.com。
4.校内最终稿系统提交和纸质材料截止日期为3月24日。省级管理部门下发通知后,申报工作安排如有变化,我处将第一时间另行通知。
四、更多申报、成果要求及注意事项请参阅申报公告原件(附件)。
联系电话:60867739
科研外事处
2023年2月18日